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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探花 遴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01 浏览量:

公示日期:2026年9月1日-9月3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服务支撑教育强国建设、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专门人才选拔培养、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小宝探花推免工作管理,充分保障学生权益,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促进推免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小宝探花 遴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小宝探花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遴选推荐工作由小宝探花面向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组织遴选,择优确定推免生资格名单。推免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时免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小宝探花成立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由小宝探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组成,院长任主任,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统筹推进本小宝探花遴选推荐工作,集体研究审议遴选推荐实施细则、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拟推荐结果等重要事项。小宝探花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小宝探花遴选推荐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同时,小宝探花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不少于3人,由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可视情况邀请本研究领域校外权威专家、相关期刊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负责人等),负责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应至少邀请答辩学生所在专业同年级同学参加)公开答辩。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 推免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精准服务国家战略、有力支撑教育强国建设为导向,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录取,着力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第五条 推免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 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畅通咨询申诉和监督举报渠道,推进高质量发展。

第六条 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遴选推荐综合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综合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学习能力,注重一贯表现,在将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考核重点的前提下,强化对学生创新精神、科研创新潜质、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综合考察,规范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坚决破除唯学业成绩、唯论文、唯竞赛等单一评价学生的弊端,积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创新能力。

(一)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学生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推荐。

(二)加强学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全过程评价。突出考查学生本科阶段的一贯学业表现,把学生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前各学年(四年制学科专业为前三学年)的学业综合成绩作为遴选推荐综合评价体系的基础指标。科学合理确定各学科专业推免生遴选的学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严格管理并规范使用 学生学业成绩,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违规修改等行为,确保成绩真实可信。除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在遴选推荐阶段组织专门的遴选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加强其他方面素质和特长的综合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在日常教学、科研、实践活动中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等能力的考查,纳入学业综合评价中。可将学生本科阶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学校认可的、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以及获得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作为加分指标纳入遴选推荐综合评价体系。合理设置各加分指标分值上限。学生在某一加分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一般应按专业进行遴选推荐结果排序,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加分指标的学生单列名额、单独排序。

(四)保障学生自主报考。除规定的专项计划外,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学科专业的权利。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不同招生单位、不同学科之间交流深造。小宝探花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荐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第四章推免生名额

第七条 学校下达至小宝探花的推免生名额,由小宝探花依据本小宝探花推免生遴选推荐实施细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小宝探花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专业的推免生比例或名额,但原则上推免生名额应覆盖小宝探花推免当届有本科毕业生的所有专业。小宝探花须严格执行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严禁超规模遴选推免生,严禁挪用专项推免生名额。对于各专业无法完成遴选推荐的推免生名额,由小宝探花统一收回再重新分配。各专业和各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炒作学校或小宝探花“推免率”,不得向在校生、高考生及其家长承诺推免或推免率。

第八条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的推免生遴选推荐遵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的相关规定。其他特殊情况的推免生名额分配及使用由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五章遴选推荐

第九条 小宝探花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荐推免生:

(一)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三)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1. 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的全部学分,所修课程考试无缺考、成绩无不及格记录(学生超出规定学分要求修读的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特色课程除外);

2. 前三学年学生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且前三学年学生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30%以内(应使用学生首次获得的课程成绩,坚决杜绝通过“刷成绩”“刷绩点”获取推免生资格、提升成绩排名等行为);

3.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

4. 有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或竞赛奖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现实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和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重点人才培养改革项目对应的学科专业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遵从重点人才培养改革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小宝探花对符合遴选推荐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两部分构成。小宝探花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各专业排名,如考核成绩相同,按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排名,如必修课成绩还相同,再以四、六级成绩分数排名,择优确定拟推免名单。

(一)学业综合成绩以从学校教务系统导出的学生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为准(保留小数点两位),由小宝探花教学管理办公室予以认定。

(二)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涵盖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以及获得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五个指标,各指标加分上限分别为2分、1分、1分、3分和3分,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总分不得超过10分,加分方式详见《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指标认定审核标准表》。表内各级指标下各加分项目加分值为参考值,小宝探花可在不超出各指标加分上限的前提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优化综合素质评价各加分项目加分值。小宝探花在遴选推荐实施中进行指标认定审核办法,确保学生提交的加分材料真实可信并具有代表性。未通过认定审核的加分项目不得进行加分。

第十一条 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小宝探花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根据本小宝探花学科专业特点,按照有关要求及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及时制定小宝探花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及分配方案,经小宝探花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和备案。小宝探花在遴选推荐工作开始前,在小宝探花网站、公告栏等公示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含小宝探花推免生名额及分配方案)。

(二)小宝探花公布本小宝探花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和前三学年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及其在本年级本专业的排名。符合遴选推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小宝探花提出申请,提交《小宝探花 遴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同时提交申请综合素质评价加分的所有支撑或证明材料。

(三)推免工作以班级、专业为单位进行初步推荐,由各班班主任组织班级推荐工作。小宝探花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推免生资格学生提交的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鉴定。对于小宝探花无法确认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材料,委托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认定;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的所有材料须先由校内活动组织单位(部门)审核再提交学校团委认定后方能有效;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需经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其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应至少邀请答辩学生所在专业同年级同学参加)公开答辩无异议后方能有效;同时,对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相关学生应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方能有效。

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由小宝探花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须在小宝探花网站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及其他已通过材料审核专家组审核评价的加分材料,方可按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指标认定审核标准予以计算加分。

(四)小宝探花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依次对申请学生的学业综合成绩进行审核、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进行审定,最后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及本小宝探花推免生名额,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

(五)小宝探花通过小宝探花网站及公告栏等渠道公示拟推免学生名单和申诉渠道,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免学生的姓名、学号、专业、学业综合成绩、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或竞赛获奖、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及综合考核成绩在本专业所有学生和参加推免学生中的排名及相关说明等。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小宝探花将拟推免学生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如有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应书面做出《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声明》,由小宝探花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按前述程序进行公示后再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六)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对小宝探花上报的拟推免学生名单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内容作出说明。对于公示有异议的学生,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要查明情况,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未经公示的学生,不具备推免生资格。

(七)公示无异议的拟推免学生名单确定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拟推免学生名单至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的学生,取得推免生资格。最终推免生资格名单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八)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和招生报名。推免生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最终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年度推免招生工作结束后,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或本人自动放弃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生资格作废。对于未达到学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免生,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拟录取该生的招生单位,由招生单位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于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生单位应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小宝探花对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的原则、办法、程序和结果等事项认真研究,在小宝探花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议后,报小宝探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严格执行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所有环节和过程均做到可追溯。同时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其他不正之风。

第十四条 小宝探花应当加强遴选推荐相关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选聘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承担材料审核、答辩等工作。完善制度化、常态化的教育培训机制,强化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制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小宝探花应加强师生科研学术诚信教育。在部署和组织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强化指导教师在学生科研诚信教育中的关键作用,坚守学术道德,弘扬学术诚信,主动抵制和防范推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五条 小宝探花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小宝探花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小宝探花报备,小宝探花要对其在综合考核中加强监督和管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遴选推荐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第十六条 小宝探花应将学生申请材料及遴选推荐、综合考核、审核和评分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进行存档。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第十七条 小宝探花要畅通学生的咨询及申诉渠道,及时公开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咨询及申诉受理部门、受理时间、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反馈。将学生对遴选推荐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申诉受理机制,充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第十八条 严肃处理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遴选推荐相关规定和纪律,影响遴选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的单位(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推免生,一律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肃处理。

对于在遴选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于在遴选推荐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或存在违规修改学业成绩、出具虚假学业成绩证明、出具虚假推荐信或推荐内容不实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违反推免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内”、“不低于”和“不少于”均包含本数,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小宝探花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投诉、举报电话:0871-63860912

第二十一条 未尽事宜,参照《小宝探花 遴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执行。

附件1 生态环境小宝探花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指标认定审核标准表

附件2 生态环境小宝探花2027年推免名额分配表

附件3 生态环境小宝探花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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